勞動部於115年9月30日修正「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」,並更名為「友善育兒職場婚孕產假薪資補助要點」,自115年10月1日生效,新增婚假薪資補助相關規定。
有關補助對象、申請資格、補助標準及申請程序等,請詳參勞動部公告之修正規定;相關申請及個案認定疑義,請逕洽勞動部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(電話:02-2396-1266,由總機轉接相關業務承辦單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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